浙江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行业协会文件
浙体场建标【2023】第3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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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行业协会
会议费、差旅费、业务招待费、工作人员薪酬
制 度
根据浙建计函【2023】503号《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二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议就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的研究,特对需要完善和整改的协会会议费、差旅费、业务招待费、工作人员薪酬等作出如下补充性制度安排,结合原有关制度一并执行。
一、会议组织及费用
1、 根据协会工作惯例,常务理事会议每年不得少于6次(特
殊情况,可由理事长或秘书长临时动议召开常务理事会议)。会议费用不能突破每年会员大会通过的该项总预算。
2、 理事会议、监事会议,按章程规定,每年不得少于2次(特
殊情况,可由理事长或秘书长或监事长临时动议召开相关会议)。会议费用不能突破每年会员大会通过的该两项的总预算。
3、 根据章程规定,全体会员大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(特殊情
况,可由理事长或监事长临时动议召开大会)。会议费用不能突破每年会员大会通过的该项总预算。
二、 差旅安排及费用
1、 按照会员大会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;上级工作要求;会员
服务要求及社会性活动等安排出差。出差都得附上理事长或秘书长签署的批条,作为差旅费报销附件。
2、 差旅费报销标准,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差旅报销制度执行。
3、 差旅费报销单据必须由理事长或秘书长(权限内)审批方
得予以报销。
三、 业务招待及费用
1、 业务招待,系接待上级领导指导工作;协会专家应邀来协
会参加会议、解决技术问题等活动;会员来协会汇报工作或反映问题、寻求帮助;兄弟省同行协会互访交流等的招待。
2、 招待费标准,原则上按来访人员职务、职称区别对待,把
握节俭的原则。
3、 招待费报销凭据,需经理事长或秘书长(权限内)审批方
得予以报销。(同时附上活动依据)
四、 工作人员薪酬及发放
1、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。设试用期。
2、 一般工作人员月薪定为税前7千元;聘任领导的月薪定为
税前1.25万元。试用期按80%发放。
3、 原则上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薪酬递增方式,逐年提高薪酬
待遇。
4、 签订劳动合同后,即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待遇。以及
国家设定的重大节日和民族特色节日的基本福利。
5、 实行年终绩效考核,奖励工作成绩优秀者。激励协会工作
人员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。
6、 该发到本人的薪酬、福利、奖金等,均以银行转账发放。
浙江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行业协会
2023年12月12日
报送:省住建厅
抄送:省民政厅 省社会组织总会